114-1學期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注意事項
資格:符合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、校訂必修英文永久課號
一、以英文課程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
A.第一梯次申請期間7/29(二) ~7/30(三)
B.第二梯次申請期間9/15(一) ~9/16(二)
上傳課程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,便完成手續。
備註: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,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二、以英檢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(需112級(含)以前入學者)
A.第一梯次申請者請於7/29(二)~7/30(三),第二梯次申請者請於9/15(一) ~9/16(二)期間,持英檢成績單正本親至語言中心填紙本申請表。
B.上傳英檢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;系統填寫方式如下圖:
C.第一梯次申請者請於8/25(一)~9/2(三),第二梯次申請者請於9/24(三)~9/26(五) 至所屬系辦索取紙本抵免學分證明單,確認簽名後交還系上。
D.(a)本學期課表無英文課程者,已完成抵免手續。
(b)本學期課表有英文課程者:至遲於二次退選114年12月1日(一)~12月5日(五)結束前,自行上網退選已抵免課程,便完成抵免手續。
備註:
1.逾期未完成二退手續者,如未修畢該課程,成績單將留下不及格紀錄;如不欲留下不及格記錄,學生需至所屬系辦申請由系所上簽呈補辦二退手續。
2.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,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以上各項說明如有疑問,請上班時間致電語言中心:03-518-6618 傅小姐
或親洽語言中心辦公室(M6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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