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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1學期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注意事項

資格: 符合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  校訂必修英文永久課號

A. 以英文課程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  

(a) 第一梯次申請期間8/6(二) ~8/7(三)

(b) 第二梯次申請期間9/9(一) ~9/10(二)

上傳課程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,便完成手續。

備註: 1. 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
B. 英檢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 (需112級(含)以前入學者)

步驟1. 第一梯次申請者請於8/6(二)~8/7(三)第二梯次申請者請於9/9(一) ~9/10(二)期間

       持英檢成績單正本親至語言中心填紙本申請表。

步驟2. 上傳英檢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。系統填寫方式如下圖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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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驟3.  第一梯次申請者請於9/2(一)~9/10(二),第二梯次申請者請於9/18(三)~9/20(五) 至所屬系辦索取紙本抵免學分證明單,確認簽名後交還系上。

步驟4.  1.本學期課表無英文課程者,已完成抵免手續。

        2.本學期課表有英文課程者: 至遲於二次退選(113年11月25日(一)~11月29日(五)

          結束前自行上網退選已抵免課程,便完成抵免手續。

備註: 1. 逾期未完成二退手續者,如未修畢該課程,成績單將留下不及格紀錄;

        如不欲留下不及格記錄,學生需至所屬系辦申請由系所上簽呈補辦二退手續。

     2. 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
     

      以上各項說明如有疑問請電03-518-6618 或親洽語言中心辦公室(M615)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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