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2學期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注意事項
資格:符合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
一、以英文課程成績/英檢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
A.第一梯次(僅限畢業生)申請期間:03/23(一) ~04/14(二)
B.上傳課程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,以便完成手續。
備註:若永久課號(校訂必修英文永久課號)或學分數有誤,一律不做有誤之科目抵免;請務必確認填報內容,以免影響畢業科目或學分而造成延畢。
二、以英檢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(需112級(含)以前入學者)
A.第二梯次申請期間:預計於04月份開放,持英檢成績單正本親至語言中心填紙本申請表。
B.上傳英檢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;系統填寫方式如下圖:

C.手續完成後請至系辦索取紙本抵免學分證明單,確認簽名後交還系上。
D.(a)本學期課表無英文課程者,已完成抵免手續。
(b)本學期課表有英文課程者:至遲於二次退選115年05月11日(一)~05月15日(五)結束前,自行上網退選已抵免課程,以便完成抵免手續。
備註:
1.逾期未完成二退手續者,如未修畢該課程,成績單將留下不及格紀錄。
2.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,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以上各項說明如有疑問,請上班時間致電語言中心:03-518-6618 傅小姐
或親洽語言中心辦公室(M615)
瀏覽數:
分享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