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1學期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注意事項
資格: 符合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 校訂必修英文永久課號
A. 以英文課程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
(a) 第一梯次申請期間8/6(二) ~8/7(三)
(b) 第二梯次申請期間9/9(一) ~9/10(二)
上傳課程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,便完成手續。
備註: 1. 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,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B. 以英檢成績抵免英文課程者: (需112級(含)以前入學者)
步驟1. 第一梯次申請者請於8/6(二)~8/7(三),第二梯次申請者請於9/9(一) ~9/10(二)期間
持英檢成績單正本親至語言中心填紙本申請表。
步驟2. 上傳英檢成績單(PDF檔)至學校抵免系統。系統填寫方式如下圖:
步驟3. 第一梯次申請者請於9/2(一)~9/10(二),第二梯次申請者請於9/18(三)~9/20(五) 至所屬系辦索取紙本抵免學分證明單,確認簽名後交還系上。
步驟4. 1.本學期課表無英文課程者,已完成抵免手續。
2.本學期課表有英文課程者: 至遲於二次退選(113年11月25日(一)~11月29日(五)
結束前自行上網退選已抵免課程,便完成抵免手續。
備註: 1. 逾期未完成二退手續者,如未修畢該課程,成績單將留下不及格紀錄;
如不欲留下不及格記錄,學生需至所屬系辦申請由系所上簽呈補辦二退手續。
2. 申請抵免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,無法再申請抵免。
以上各項說明如有疑問請電03-518-6618 或親洽語言中心辦公室(M6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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