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1學期校訂必修英文課程免修注意事項
一、資格: 113 級(含) 以後入學,英檢成績符合免修英文課程者,
二、時間: 於開學日113年9月9日(一)至
選課錯誤更正結束前 (113年9月26日(四))
三、流程:
步驟1:持英檢成績單正本親至語言中心填紙本申請表。
步驟2:請於113年10月7日(一)起登入e-portfolio,確認免修課程已註記在系統上,如系統仍未顯示免修課程為「免修」字樣,請致電語言中心辦公室查詢。
步驟3:(1)本學期課表無英文課程者,已完成免修手續。
(2)本學期課表有英文課程者: 至遲於二次退選(113年11月25日(一)~11月29日(五)結束前自行上網退選已免修課程,便完成免修手續。
備註:
1.逾期未完成二退手續者,如未修畢該課程,成績單將留下不及格紀錄;
如不欲留下不及格記錄,學生需至所屬系辦申請由系所上簽呈補辦二退手續。
2.申請免修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,無法再申請免修。
3.畢業總學分數不變(128學分), 學生需另行選修其他學分,來補足畢業總學分數之要求。
以上各項說明如有疑問請電03-518-6618 或親洽語言中心辦公室(M61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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