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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-1學期校訂必修英文課程免修注意事項

資格: 113 級(含) 以後入學,英檢成績符合免修英文課程者,

 校訂必修英文課程抵免及免修辦法  

二、時間: 於開學日113年9月9日(一)

         選課錯誤更正結束前 (113年9月26日(四))

三、流程:

步驟1:持英檢成績單正本親至語言中心填紙本申請表

步驟2:請於113107日(一)起登入e-portfolio,確認免修課程已註記在系統上如系統仍未顯示免修課程為「免修」字樣,請致電語言中心辦公室查詢。

步驟3:(1)本學期課表無英文課程者,已完成免修手續。

          (2)本學期課表有英文課程者: 至遲於二次退選(113年11月25日(一)~11月29日(五)結束前自行上網退選已免修課程,便完成免修手續。         

備註:

1.逾期未完成二退手續者,如未修畢該課程,成績單將留下不及格紀錄;

 如不欲留下不及格記錄,學生需至所屬系辦申請由系所上簽呈補辦二退手續。

2.申請免修前,已於本校修畢課程所獲學分無法再申請免修。

3.畢業總學分數不變(128學分), 學生需另行選修其他學分,來補足畢業總學分數之要求。

以上各項說明如有疑問請電03-518-6618 或親洽語言中心辦公室(M61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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